北京市体育局发布紧急通知:暂停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及部分体育健身场所开放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暂停体育赛事和部分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紧急通知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燕山体育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
6月16日起,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整为二级。根据全市复杂严峻的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暂停各类体育赛事排球技术暂停时间,暂停开放游泳场馆、体育健身场馆、地下空间健身场所。提供淋浴设施,并暂停篮球、排球和足球等团队和接触性运动。开放时间稍后通知。
其他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南》相关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流行病(修订版)”。市、区体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导体育健身场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南(修订版)
北京市体育局
2020 年 6 月 17 日
附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南(修订版)
针对全市疫情反弹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体育健身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坚持为科学精准防控,安全稳妥做好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商业性体育健身场所(指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公布的从事体育项目的经营单位)。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各项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三防”、“四早” “九严”,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精准防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安全平稳开放全市体育健身场所。
三、防治措施
(一)基本防控措施
1、严格员工健康管理和保护。对于从业人员(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等),要严格执行本市相关业务单位的用人要求,对新发地等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严查,不得从事工作。隔离期满前。遵守员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
2、严格健身人员的检查和登记管理。所有进入场馆的健身人员均须扫描“北京健康宝”,实行“绿码”准入制度。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拒绝扫描二维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健身人员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并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
3、落实清洁、消毒措施。强化现场卫生防控措施,确保清洁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场所预防性消毒方法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南》执行。每天对场地硬件设施、公共用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对公共物品、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进行集中清洁消毒。
4.落实预留容量限制措施。对健身人员实行电话、网上预约制度,实行交通限流管控,相邻健身人员同期应保持安全距离。日常开放期间,要加强现场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测。若健身人员密集,应及时引导疏散。
5.制定应急预案。各类体育健身场所要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COVID-19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及时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户外运动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一、户外体育健身场所要按照基本防控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重点加强问题排查整改,逐项检查防控措施具体落实情况排球技术暂停时间,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落实,不留死角,确保市民安全参与户外活动。体育和健身活动。
2、坚持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人均运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3、户外运动、健身场所的篮球、足球、排球等接触性团体运动以及柔道、拳击、散打等接触性对抗性运动暂停开放。其他运动项目可以有序进行。
(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应按照基本防控措施要求排球技术暂停时间,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健身人员分时预约、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控制密度等措施的人员流动。公共健身器材设施应当坚持“一客一用、一消毒”的原则。
2、室内运动健身场所每天开放前后应开窗并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有条件的话,可开启排气扇等排风装置,增强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关闭回风系统,并用新风运行,保证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运动时保持不低于1米的安全距离,人均运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室内运动健身场所开放时限制最大人数的30%容量。
4、游泳场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的体育健身场馆、各类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时关闭。
5、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的篮球、足球、排球等接触性团体运动以及柔道、拳击、散打等接触性对抗性运动暂停开放。
6、与运动训练、健身辅导、集体健身班等集体活动有关的集体活动,在保证不影响人员正常参加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平时训练人数的50%组织开展。聚集并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