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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女运动员拒穿比基尼泳裤遭罚款,运动场上的风景线应由谁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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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S以为,这样的形容是为了把成熟自律的女运动员与男运动员区分开来,是一种夸赞。

直到。

日前,挪威与西班牙的沙滩手球比赛成为热议话题,起因是挪威队拒绝穿比基尼泳裤,而是选择平角短裤。这一举动被欧洲手球联合会罚款1500欧元,理由是挪威队的行为是“严重的着装违规”。

根据规定,女运动员的裤子必须“贴身剪裁,剪裁至大腿顶端,裤子两端的长度不得超过 4 英寸(约 10 厘米)。”

“裤子必须短”这条规定对运动员比赛有什么帮助呢?

所以,这个风景没有自主权?叫你漂亮,你就必须漂亮?不够漂亮,就要罚款?

突然不想再漂亮了。

女运动员为何要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确实有一种无力感和可笑的荒诞感。

现在已经是21世纪,女性穿衣自由的口号已经被喊了那么多次,想不到女运动员因为选择更舒适的比赛服装而被罚款,一点也不过分。

这是同一项运动,但男士只需穿着舒适宽松的背心和齐膝短裤即可自由进行。

而女性则必须穿比基尼和紧身运动服,炫耀她们纤腰长腿。

男女在生理结构上有何差异,导致着装要求如此不同?男性可以穿宽松舒适的衣服,而女性则必须穿曲线优美、赏心悦目的衣服?

挪威队也对这个问题思考了很久。

这次叛乱并非偶然。

从2006年开始,挪威手球联合会就不断向国际手球联合会提出抗议,要求改变这一规则,因为薄薄的比基尼并不适合比赛穿着,在激烈的奔跑和碰撞中稳定性不够,容易走光,对身体的保护作用非常有限。

但这次抗议并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应。

今年欧洲手球联合会再次拒绝了他们穿平角短裤参赛的申请,并威胁取消他们的参赛资格。

这次挪威队没有选择默默屈服,他们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悄悄换上平角短裤,被迫参加比赛。

事后他被罚款1500欧元。

去年,国际排联对参加伦敦奥运会的女子沙滩排球运动员的服装进行了新的规定:比赛短裤的长度不能超过7厘米,按照这个长度,大部分女选手都会露出一半的臀部。

这项离谱的规定遭到媒体的批评,后来被取消。

虽然着装规范只给出了标准数据,但了解的人就会明白,女运动员反对穿平角短裤,因为这会让她们看起来不够“性感”。

事实上,不仅沙滩手球和体操比赛,很多体育比赛都对女运动员的着装有着严格的规定。

长期以来,女子网球运动员只能穿着裙装比赛。

穿裙子确实能让自己显得年轻漂亮,也很有利于网球运动的推广,但是裙子的下摆飞扬,有时候也会影响击球,甚至造成运动员受伤。

直到2019年,国际女子网球协会才发布规定,允许女球员直接穿短裤上场。

2011年,世界羽联直接发布“裙装令”,要求女运动员必须穿裙装参加比赛,理由很简单:“为了提高收视率”。

在他们看来,观看体育赛事的观众大多是男性,因此女运动员在展示技术的同时,也必须秀出身材。

这一“裙装令”遭到了女运动员的集体抗议,最终被取消。

如果在这些运动中穿较少的衣服似乎对女运动员的身体没有太大影响,那么橄榄球比赛中男女之间的服装差异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男运动员的装备都是这样的,从头到脚都塞得严严实实,尽量减少碰撞对身体造成的伤害。

而女运动员则完全不同,除了头部、肩部需要必要的防护外,其余身体部位的防护都尽可能少。

这套服装看起来真搞笑。头盔、护肩和比基尼互相矛盾。你甚至不明白这些运动员是需要保护还是需要暴露。

更搞笑的是,男人和女人看上去就像在进行两种完全不同的运动。

当谈到女运动员的穿着时,美观比安全更重要。

更可怕的是,你的着装不仅涉及到遵守规定的问题,还可能会影响你在比赛中的发挥。

美国著名体操运动员丽莎·王曾透露,她参加比赛时,有人告诉她,如果她穿短一点的紧身裤,露出更多的腿,就能赢得更高的分数。

因为这些要求,很多女运动员被偷拍,一些偷拍的照片、视频甚至被拿到色情网站上出售,形成了一条隐蔽而肮脏的产业链。

对于运动员来说,这无疑是他们不该承受的压力和羞辱。

从古至今,女运动员没有穿衣自由。

女运动员对于如何着装的担忧并非现代人所特有。有趣的是,她们的担忧不仅仅在于穿得少。

在不同的时期,女性需要根据人们对女性的不同期待来调整自己的服饰。

在 20 世纪早期,人们普遍期望女性穿着保守,在体育赛事中也是如此。

最早的女子网球服非常保守,紧身胸衣、长袖长裙、高跟靴,笨重且不方便运动,如果说有原因的话,那也是为了端庄和美观。

1919年,法国选手苏珊娜·朗格伦在球场上首次脱下长袖毛衣,换上更为方便的齐膝百褶裙和长袜,双腿移动更加自如后,她一共夺得了21个大满贯冠军,媒体称赞她是“网球场上的赤腿战士”。

1936年,美国网球运动员海伦做出进一步改变,脱下裙子,穿上短裤比赛,跑动更加敏捷,一共夺得9个大满贯冠军。她总结道:“我的胜利有一半归功于我的短裤。”

那时,如果女运动员穿得少,不仅会被批评不道德,严重的话还会被拘留。

19世纪末,参加游泳比赛的女性必须穿着紧紧遮住整个身体的长袖全身泳衣。

20世纪初,人们开始制作专门用于游泳的泳衣,比以前的泳衣要轻便一些,但总体来说与日常穿着没有太大区别。

1906年,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安妮特·凯勒曼以“水下芭蕾舞者”的身份访问美国,并在那里表演花样游泳。由于她穿着紧身弹力连体泳衣,露出手臂和脖子网球运动员 女,被美国政府以“过度暴露”的罪名拘留。

1912年,女子游泳首次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当时的泳衣已演变为无袖连体衣,裤子长度在膝盖以上。

但为了保持体面,女运动员在入水前必须穿上泳袍网球运动员 女,入水前脱下,出水后立即离开。

不仅在保守的时代,即使是现在网球运动员 女,女运动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触及着装禁忌。

在温网,比赛要求穿着全白的服装,女选手的胸罩带子也必须是白色的,否则将会被淘汰。

加拿大运动员布沙尔曾在一场比赛中因为内衣带露出而受到裁判质疑。

盯着女人的胸罩带子真的有礼貌吗?

前段时间,残奥会冠军奥利维亚·布林在英国锦标赛参加跳远比赛时,被一名女官员表示,她的裤子太短,不适合参加比赛。

布林表示感到很委屈:“多年来我一直穿着同样的短跑短裤,这些短裤是为比赛设计的,我希望在东京也能穿上。男运动员会不会受到类似的批评?我希望其他女运动员不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我认为女性不应该对比赛时穿的衣服感到不舒服,而应该感到舒适和安心。”她正准备向英国田径队提出正式投诉。

总之,女子的着装是任何人都可以决定的,任何理由都可以。穿太多不可以。穿太少又有人质疑。不能以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个人比赛需要来决定。

时代在进步,他们却又停滞不前。

有人说,人类文化在倒退。理由是西方女性终于赢得了穿得更少的权利,但现代女性却想把脱下的衣服重新穿上,而她们使用的理由和当年保守派的无异:“拒绝男性的凝视”。

这种说法太过片面。

女运动员争取的不是穿多穿少的权利,而是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不想穿什么就不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