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精神(上海伟发发〔2011〕15号)《上海市体教融合推进计划(2016-2020年)》要求,完善和规范本市普通高中体育人才招生工作。 根据2018年全市高中招生考试总体安排,现将2018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本市普通高中体育人才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按照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执行。
(二)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体育人才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区体育人才招生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
(三)各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中教育和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体育人才招生计划,学校资源配置,包括需要引进外省市学生的体育人才计划。 2018年,本市各类高中学校引进外省市体育人才的学生总数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市、区高中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的招收项目、范围、拟招收体育特长生人数以及招生原则、办法、选拔程序等。在该区域。
二、招生学校及项目
市级传统体育学校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15-2017年度市级传统体育学校命名的通知》(沪教委发[2015]7号)的规定,首次批准招生的学校;按照《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2018年区、学校二级运动队名单和2018年试行二级运动队名单的通知》, 《2015-2016年各区、学校批准的项目》(沪体青[2016]167号核准项目)可增招1个市级传统体育项目,试点二级运动队学校按规定招生至已批准的项目。
三、报名条件
(一)2018年符合报考本市高中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毕业生,以及历届初中毕业生和18周岁以下的毕业生(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非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的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注册2年以上,并持有参加证书。
(三)符合上述条件,义务教育八年级、九年级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报名表》见附件3)参加报名。
1、经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且与招生学校项目相对应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主力运动员或前5名学生。
2.在各区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应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或个人第一名的学生。
3、经市体育教育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专家组考核认定的少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体育后备人才。
四、招生范围
招生规模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五、招生及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于3月30日前将考试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名额、录取方式等报市、区高中招生办公室备案, 2018年,并向社会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必须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注册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独立招收流动儿童的注册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市级体育专业学生,直接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审核、备案并公告。
(二)经批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在区高中招生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应当纳入学校招生总体计划。 ,招生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并有记录。 招收外区体育特长生的,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入学手续。 各(试行)二级运动队学校应优先招收符合上海市二级青少年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督导和项目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学校特测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对4月前通过特测的体育人才名单15、学生所在学校、在校学校名列榜首后7天,按《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市、区高中招生办公室备案。 市高中招生办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区专项考试通过的体育生名单。 未经本市高中招生办公开公布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三)体育专项考试合格且初中毕业生统考成绩达到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含“零志愿”录取)70%的学生,招生学校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四)招生学校根据批准的项目选拔具有相应体育天赋的优秀学生。 想要招收田径转业到其他运动项目训练,或者跨篮球、手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运动项目转业的优秀体育人才,必须向市体育局提出申请。体教融合领导小组提前办公室。 招募。
(五)对单项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优秀、有真正培养前景,但学业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由区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集体讨论并提出总体申请并填写《申报表》,于7月10日前报市体教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材料寄至市体育局807室)局)审核确认后体育田径特长生项目,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各区教育局、体育局在《2018年各区招收体育特长生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表》上加盖印章》于5月11日前加盖体育局加盖公章,并报送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地址:永耀路300号东方体育大厦10楼),联系人:陈新云,联系电话:)。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材料电子表格。
(七)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对招生学校、项目和学生人数进行核实,并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备案。
(八)市教委、市体育局将核定后的考生名单于5月14日前送至市教育考试院高中招生办公室,时长5个工作日。 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就读学校、体育项目、主要成绩”。 公告后无异议的考生,可按招生阶段具有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录取。
(九)个人体育比赛成绩特别突出,达到二级标准且成绩优秀,有真实培养前景,但学业考试不符合市教委有关规定的考生;中考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被考生所在区体育部门录取。 申请经集体讨论决策后,报市体教融合领导小组,报市体教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体教融合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体育田径特长生项目,报市教委、市体育局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 此类考生必须是区2018年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汇总名单中的考生。
(十)为壮大上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市教委、市体育局仍允许部分有寄宿条件的二级体操学校(试行)招收不超过50名其他城市初中毕业生。今年各省市按要求。 对于体育天赋突出的学生,该类考生招生计划将纳入二级体队学校招生计划。 各区拟招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的优秀体育人才学生,应在填报的《情况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省市外”。 具体报名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一)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高中招生办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体育人才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招收学校负责人是招收体育人才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项的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申请或者被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当年的申请或者录取资格。
(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要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 对正式录取为体育人才的学生,未经就读、训练学校公告,区高中招生办公室一律不予注册,招生学校一律不予录取。学校和该市高中招生办公室的集中在线公告。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体育特长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考生入学时的学业成绩安排。 去合适的学校。
(五)各区体教融合领导小组须于9月30日前编制各学校今年招收的体育人才名单,报体教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 市体教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这些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进行跟踪和监督。
七、附则
(一)各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今年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制定本区体育人才招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规模等。监督等事项,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市体育教育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按照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区级传统体校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并严格组织实施。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三)区级传统体育学校招生工作应在本区范围内进行。 未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或考试成绩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体育特长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体育田径特长生项目,不得录取各区教育、体育部门及有关学校。
附件:1.2018年市传统体校(含二级体校)高中招生情况一览表
2、2018年各区拟招收体育人才学生汇总表
3、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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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1-3.doc